免征购置税后又提4大条件,新能源车能否顺利上路?

政策法规 车辆业务 时间:2014-08-07 14:43:53  浏览:1743  评论:(0)  分享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下发《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公告指出将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4大条件: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2、使用的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3、纯电动续驰里程须符合要求;

  4、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

  哪些车型符合免征条件?首批车型目录预计将于8月底正式发布。


  从7月9日国务院决定免征新能源车购置税以来,已经在各地掀起了一轮新能源车购买热潮,以售价20万元的新能源车为例,10%购置税减免意味着2万元的成本节省,加上地方和国家补贴,将充分调动起消费者的积极性,也希望新能源车能尽快上路!(信息来源:中国交通信息网)


  拓展阅读:《国务院决定将免征新能源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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