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处罚合理吗?

交通违法 时间:2017-01-12 08:55:09  浏览:1571  回答:(3)  分享
2010年12月44日我都推牌号被盗。我报了警。派出所出具了证明我到车管所去补车牌照。2017年1月11日十六时,左右。我路过车管所,顺便把牌照拿了。准备带回来,请师傅帮我安装。因为我安装车牌的螺丝锈了。我自己拧不下来。可是在回来的途中在凤山客运站那里被交警拦住了。被扣了十二分罚款100元。请问一下,这种处罚合理吗?
2017-01-12 08:55 添加评论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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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因为车辆牌照损坏不全,包括螺丝安装不全都不能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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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情合理!不安装就不能上路别找!螺丝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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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中的纸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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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合理的,亲,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扣12分,罚款20-200元。

1.上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新购买的车辆没有办理牌照,临牌过期开车上路行驶;
2.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机动车驾驶员利用光碟,布条等遮挡车辆号牌;
3.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用油漆、机油、污泥、不洗车辆号牌,刮掉号牌油漆等;
4.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对号牌以反装、倒装、弯折等形式安装的,未使用法定固封装置对号牌进行固定,或号牌固封装置上压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和发牌机关代号与号牌不相对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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