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用贵州省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情况有哪些?还有快处快培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违法 时间:2014-10-16 11:56:49  浏览:7230  回答:(3)  分享
2014-10-16 11:56 添加评论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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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帮Feng - 一句话介绍

赞同来自: 交通帮Yang

您好,不适用《贵州省城市道路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情况:
1、驾驶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2、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嫌疑的;
3、人员伤亡的事故;
4、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贵州贵阳快处快赔的工作流程如下:
当事人双方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到交警处理窗口完成责任认定。
1、自事故发生之时24小时内,事故各方必须同时到 “中心”进行处理;
2、联系保险公司,保留现场证据,并及时通知交警监控中心,调取并保留事故现场证据,随后前往“中心”进行处理。
3、事故当事人到达“中心”后,首先进行事故认定;
4、各保险公司根据事故责任认定,按各自公司的定损流程进行定损工作,并向车主说明随后的理赔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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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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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严重的肯定就不行啊
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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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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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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