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过户的车辆发生车祸车主要负责任吗?

时间:2014-10-16 19:09:32  浏览:5308  回答:(2)  分享
你好,本人有一辆车出售给别人现在对方一直不过户,已联系不了对方。如果发生车祸,原车主本人有要付责任吗?我和对方写有卖车合同。
2014-10-16 19:09 添加评论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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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 - 一句话介绍

赞同来自: 交通帮Yang

如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会有连带责任。建议尽快与买车人取得联系协商办理车辆过户,如果对方拒不配合可以考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相关法律人士建议:
1.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车辆买卖属于物权意义上的所有权转移,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书面车辆买卖合同,其中应当把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作为特别义务来要求卖家必须履行,同时注明完成时间及违约责任。也可以直接约定在未完成车辆过户之前,该车所有权仍属原车主。

2.如果卖家不办理车辆过户,原车主有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和双方合同的约定,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买家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车辆过户义务的,原车主有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还可以要求买家停止侵害自己的姓名权,赔偿有关的经济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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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发生事故,车主逃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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