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汐车道行驶违法问题

处罚标准 交通违法 时间:2014-04-15 16:12:29  浏览:6398  回答:(1)  分享
贵阳交警同志,您好。想咨询一个事情。日前,我自外地到贵阳出差,在宝山北路省医处掉头,因为不熟悉路况及线路,跟着前面的车走,按照地面标线和固定标牌行驶掉头,但到掉头处才发现,未按照潮汐车道指示灯形式掉头,请问这种情况怎么来处理?要扣几分啊?
2014-04-15 16:12 添加评论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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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帮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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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题我们已经向交警部门咨询,一般情况下设有“潮汐车道”的路段,可以提前掉头,以避免拥堵。但是有些地方掉头反而影响交通,因此会有禁止掉头的指示牌。如果在有禁止指示牌的地方掉头,将会违反以下规定:
- 违法内容: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
- 违法代码:10440
- 处罚标准:不扣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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