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分学习

满分学习

6 人关注该话题

  • 发表  %s评论 %s浏览 1970-01-01 08:00
  • 更多...
    2

    赞同来自: jin017 交通帮Lisa

    手机号码是你本人在使用,与驾驶证在车管所预留的是同一个手机号码就可以。
    手机号码是你本人在使用,与驾驶证在车管所预留的是同一个手机号码就可以。
    1

    赞同来自: 交通帮Lisa

    从被处罚之日起12个月之内必须参加满分学习,超过12个月不学习的驾驶证将停止使用。
    从被处罚之日起12个月之内必须参加满分学习,超过12个月不学习的驾驶证将停止使用。
    1

    赞同来自: 交通帮Lisa

    您好,如果你是贵州贵阳驾驶证,目前驾驶证满分学习只能到处理违法的交警队或驾驶证地址所在辖区交警队指定的地点进行学习,贵州省贵阳市交警支队开发的“智行车”安卓APP可以学习,目前苹果APP尚未开发完成。

    **有问题,找“交通帮”,感谢您的关注!**
    您好,如果你是贵州贵阳驾驶证,目前驾驶证满分学习只能到处理违法的交警队或驾驶证地址所在辖区交警队指定的地点进行学习,贵州省贵阳市交警支队开发的“智行车”安卓APP可以学习,目前苹果APP尚未开发完成。

    **有问题,找“交通帮”,感谢您的关注!**
    1

    赞同来自: 交通帮Yan

    在一个积分周期内已经扣满一次12分,再被扣满12分,需学习科目一和科目三。没有相关规定一个驾驶证最多一次能扣多少分,具体以处理违法的交警队窗口为准。公安部123号令规定,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就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学习。
    在一个积分周期内已经扣满一次12分,再被扣满12分,需学习科目一和科目三。没有相关规定一个驾驶证最多一次能扣多少分,具体以处理违法的交警队窗口为准。公安部123号令规定,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就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学习。
    1

    赞同来自:

    请尽快去参加学习。公安部123号令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 显示全部 »
    请尽快去参加学习。公安部123号令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1

    赞同来自: 交通帮Yan

    您好,建议您与当时参加学习的培训中心联系一下补办相关资料。

    **感谢您的关注!有问题,找“交通帮”!**
    您好,建议您与当时参加学习的培训中心联系一下补办相关资料。

    **感谢您的关注!有问题,找“交通帮”!**
    1

    赞同来自: 交通帮Yan

    应当考科目一和科目三。驾驶证记分如果不能在前一个记分周期前将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并将记分清除的,记分将会累积进入下一个记分周期,不会因为时间节点到达而将记分区分为不同的周期来进行处理。

    公安部123号令第58条明确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 显示全部 »
    应当考科目一和科目三。驾驶证记分如果不能在前一个记分周期前将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并将记分清除的,记分将会累积进入下一个记分周期,不会因为时间节点到达而将记分区分为不同的周期来进行处理。

    公安部123号令第58条明确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应学习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因此你没有在记分周期结束前将23分的记分清除,所以上一个周期记分累积进入下一周期。
    更多...
  • 发表  %s评论 %s浏览 1970-01-01 08:00
  • 更多...
    我要提问 意见反馈 下载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