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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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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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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123号令第58条明确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应学习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因此你没有在记分周期结束前将23分的记分清除,所以上一个周期记分累积进入下一周期。
拓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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